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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公寺镇和平村花卉盆景协会章程
根据中共董公寺镇委员会、董公寺镇人民政府二OO四年二月五日通过的二OO四年工作要点中提出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,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的方针,弘扬求真务实、艰苦奋斗的精神,抓党建促经济,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,以市场为导向,开发花卉盆景业,优化农业产业结构,提高我村花卉、盆景业的知明度,明确服务社会化,进一步促进我村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为把我村建成社会稳定、政策开放、经济繁荣、民风高尚、环境优美、人民富裕的经济强村而努力奋斗。根据我村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奠定的良好基础,特制定本章程。 一、成立花卉、盆景协会的宗旨
二OO四年初,镇党委政府在二OO四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把我镇建设成为“社会稳定、政策开放、经济繁荣、民风高尚、环境优美、人民富裕”的经济强镇的24字发展方针。我村认真贯彻镇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,结合我村实际情况,大力发展二、三产业,优化农业产为业结构,形成了以海鸿、民生花卉为龙头的花卉盆景培植户20余户。我村的盆景、花卉多次到遵义、贵阳等地参展,得到了商家的一致好评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村花卉、盆景的知名度,规范管理,特成立了和平村花卉盆景协会。成立花卉盆景协会的宗旨是:逐步把我村花卉、盆景行业实现经营一体化,服务社会化,在花卉盆景协会协调下,使我村花卉、盆景业快速、健康发展,真正成为我村的支柱产业,繁荣和平村经济。 二、花卉、盆景业经营理念 和平村花卉、盆景业的经营理念是:围绕镇党委政府在2004年工作目标中提出的24字发展方针,抓住北部新城区建设的机遇,不断扩大我村花卉、盆景培植户的规模,完善管理,提高花卉盆景的艺术价值,以提高花卉、盆景的经济价值,多到上海、广东等沿海大城市参展,开拓自身视野,提高和平村花卉、盆景的知名度。 三、花卉、盆景培植应具备的条件 花卉、盆景培植业主应具备0.5亩以上的场地,需具备便利的水源,便捷的交通等条件,拥有 的盆景数量应在500株以上。 各业主必须美化环境,做到地面干净、整洁,各种器具堆放整齐,墙壁干净,做好防火、防洪、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。 四、花卉盆景培植的经营原则 各业主必须遵纪守法,合法经营,不准进行哄骗、引诱等不正当手段使客户购买其花卉、盆景;各业主必须通过正规、合法的渠道引进苗圃,严格遵守国家环境、森林等保护法的相关规定。 花卉盆景的价格各业主可以根据自身花卉、盆景的质量给予不同的价格定位,但各业主之间禁止互相抵毁,杜绝出现任何不文明的行为,必须保持优质的服务态度。 五、协会组织建设 和平村花卉盆景业的日益兴旺,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日益明显,这就必须成立花卉盆景管理协会,对花卉盆景业进行系统的规范的管理。 1、协会组成范围 凡在我村范围内兴办花卉、盆景培植业的业主,志愿意申请入会,愿意遵守去协会章程、接受管理,经过协会审批登记,即成为花卉盆景协会成员。 2、和平村花卉盆景协会组织机构隶属董公寺镇花卉、盆景协会。 协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二名,秘书长一名(由副会长兼任),其余各业主均为会员。 3、协会负责人的产生 协会成立时,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由会员推荐产生,一年后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,三年一换届。 六、会员守则 1、全体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。 2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,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。 3、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,向协会反映经营服务情况,反映客户的意见和要求。 4、各会员必须遵守经营原则。 5、全体会员每月须交纳会费 元,由协会秘书长统一管理,定期公布帐目。协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年终召开一次总结工作会议,选出优秀会员,据镇人民政府通报表彰。 七、处罚 业主不遵守上述有关规定,经协会指出,拒不改正者,给予以下处罚: 1、从宣传牌上取消名单。 2、不得享受镇政府给予的有关优惠。 3、清除出协会。 4、凡在开办的花卉、盆景中申请的临时用地,禁止使用,恢复原土地的属性。 八、附则 1、本章程经全体会员认真讨论通过,并报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后通过后实施。 2、本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会长议会,章程未涉及的有关事宜,由协会会长议会讨论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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